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签书院事

同签书院事

官名。宋代枢密院设此官,全称为“同签书枢密院事”,为枢密院主官之一,位在使、知院事、同知院事、副使、签书院事之下,为该院副贰之官,时设时罢,元丰新官制后改为“权领枢密院”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枢密院》。金代也置此官,称“同签枢密院事”,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绥夷都尉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朱伺传》:“(伺)转骑部曲督,加绥夷都尉。”

  • 内侍省左班都知

    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,位在都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 中,改为从六品。南宋复为正六品。

  • 提下关

    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下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
  • 左军巡判官

    见“军巡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属开封府,分左右军巡判官,皆掌京城争斗的推问审判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开封府》。

  • 上林苑监左监丞

    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。始设于永乐五年(1407),左右各一人,正七品,佐监正、监副掌苑囿、园池、牧畜、种植之事,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之必需品。后因监正、监副不常置,以监丞署职,为上林苑监实际长官。

  • 烟瘴缺

   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此缺有广东之崖册、感恩、昌化、陵水等县,广西之百色、太平、宁明、明江、镇安、泗城、凌云、西隆、西林等府、厅、册、县及忠册、河池等数十杂职。属于边俸缺,有政绩而无过失者,照例三年升擢,

  • 后苑烧朱所

    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置,掌烧变朱红以供丹漆绘饰之用,设监官一人,以内侍充任。真宗咸平(998—1003)末暂罢,大中祥符元年(1008)复置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置,

  • 右中允

    官名。明清詹事府所属机构右春坊之职官。与右庶子、右谕德等共掌记注、纂修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。二十五年,改詹事院为詹事府,始为詹事府右春坊属官。额二人,正六品。虽沿古制为太子东宫官属,实仅

  • 熊军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辖熊军。辽多以凶禽猛兽名军,熊军即其一。设详稳等职。

  • 尚膳

    官名。见“饭上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