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苑勾当官
官名。宋置,属内侍省,无定员,以内侍充任。掌后苑苑囿、池沼管理以及树木种植,苑中台榭、殿阁的修饰,以备帝后游幸。
官名。宋置,属内侍省,无定员,以内侍充任。掌后苑苑囿、池沼管理以及树木种植,苑中台榭、殿阁的修饰,以备帝后游幸。
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,带原职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监察御史,故名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大选”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,位在都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 中,改为从六品。南宋复为正六品。
官名。见“华文阁”。
宋朝诸府判官简称。
官署名。见“右春坊”。
官名,东汉置,为太尉属官,掌卒徒转运事,俸三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太尉》。
①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初意为上告于下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诏相王之大礼。”秦统一天下,始定天子称皇帝,其令为诏。此后,即作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后世皆因之。亦称“诏书”、“诏旨“、“诏命”等。
官名。亦称院判。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,从六品。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(1286)置二员,后定为正五品。俱位同佥下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宣徽院置,正五品,位同知下、典簿上。官名。亦称宣徽院院判,金元置,
西夏军队职官。为第一等,有副统辅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