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选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之吏部尚书左选、尚书右选、侍郎左选、侍郎右选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分掌文武臣选调。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之吏部尚书左选、尚书右选、侍郎左选、侍郎右选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分掌文武臣选调。
官称。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大都督,管理军务。《北齐书·李元忠传》:“分广平之易阳、襄国,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,以(李)愍为太守,赐爵襄王侯。永安(528—530)末,假平北将军、持节、当郡大都督。
春秋时期大夫家之宰臣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(叔向)见宣子曰: “(訾祐)吾子之家老也。”杜预注:(家老),家臣、室老。”参见“家臣”。
州属官名。北魏时州有医药吏,掌医药事务。北周于雍州置大呼药,正六命;小呼药,六命。位在司录与别驾之间。诸州亦置呼药,正八命州呼药,五命;八命州呼药,正四命;正七命州呼药,四命;七命州呼药,正三命;正六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狱讼刑罚的长官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士师不能治士,则如之何?” 焦循正义: “士师,狱官吏也。” 《周礼·秋官 ·士师》:“掌国之五禁之法,以左右刑罚。”官名,主察狱讼等事。
官名。简称浙江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浙江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郎中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浙江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
官名合称。唐朝左、右千牛卫始置,备身一百员,掌宿卫侍从; 主仗一百五十员,掌守供御兵仗。
清朝专为皇帝演习掼跤、射箭、骗马等技艺之军营。其职掌: 平时准备为皇帝表演技艺,遇皇帝出巡,则与护军一体随班护卫。设有总统大臣,无定员。其下有协理事务翼长二人,左、右翼翼长各三人,笔帖式六人。承应演习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安徽司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安徽刑名,兼办镶红旗、宣武门文移。设郎中,满、汉各一人; 员外郎,满、汉各一人; 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; 经承
官名。自隋唐始,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,得便宜行事,称京城留守;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,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。明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正留守一人,正二品,统凤阳、长
官名。明代置于州县,掌税收之事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