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国务院法制局

国务院法制局
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法制局官制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拟订法律、命令案;二、对法律、命令提出制定、废止或改正的意见;三、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、命令案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一日修正官制增加两项:四、保存法律、命令正本;五、礼制的拟定和审定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有事故时,得由首席参事代理。下设参事八人,秘书一人,佥事二人,主事四人。必要时,得设编译员四人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一日修正官制规定,得酌聘调查员若干人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十七日公布《大总统府政事堂法制局官制》,法制局改属政事堂,其职掌有部分修改,取销第四项,另有调查、编译各国法制一项。政事堂复为国务院时,法制局仍属国务院。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时,于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废法制局,另设临时法制院。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《国务院法制局官制》仍属国务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宣头

    官府文书名。宋朝枢密院奉旨处置公事,如给驿马、命监修工程之类用之。其底本称宣底。

  • 三司推勘公事

    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官名。宋置, 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
  • 飙略将军

    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
  • 门下外省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,为门下省设在宫外的衙署,被废之帝、王多死于此。其后不见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又置门下外省,掌谏诤拾遗,以左散骑常侍、左谏议大夫、左司谏、左正言各一员、给事中四员

  • 宰守

    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
  • 点检医药饮食

    官名。或称提点医药饭食、点检医药饭食、提点医药饮食。南宋三衙长官、都统制、招讨使、招抚使等属官,分督医人,主管军队药食。幕职名。亦称点检医药饭食,提点医药饮食,提点医药饭食。宋置,为招讨使、招抚使、三

  • 三大馆

    官署名合称。即唐、宋时期集贤院、史馆、弘(昭)文馆。

  • 倢伃

    女官名,也是皇帝的妃子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至武帝制倢伃、娙娥、傛华、充依,各有爵位……倢伃视上卿,比列侯。”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宣许皇后》:“曾孙立为帝,平君为倢伃……大臣知指,白立许倢伃为皇后。”

  • 尚衣库副使

    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改内衣库副使置,同七品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废。

  • 文渊阁

    ① 明代藏书阁名。为皇宫内收藏书籍之处,文臣亦在此陪侍皇帝读书并加讲解。明太祖建于南京奉天门东,成祖永乐 (1403~1424) 中迁都北京后,又于宫内建文渊阁。明、清又以此作为殿阁大学士名号。②清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