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宗掌书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,见“掌书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,见“掌书”。
清末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总厅属巡警部时期,外城分为四个分厅,即外城东分厅、外城西分厅、外城南分厅、外城北分厅。东分厅设六区,南分厅设四区,西分厅设六区,北分厅设四区,共二十区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
官名。元置,为中尚监的佐官,见“中尚监”。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均工中士,正二命;均工下士,正一命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说:“大司农属官有均输令丞。”北周是仿照均输令丞之职来设置均工的。掌均输之事。参见“均输令丞”。
宋朝法令文书名。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。如《太平兴国编敕》、《咸平编敕》、《天圣编敕》。其中,除诏敕正文外,常附有看详、申明、指挥、赦书、德音等。与律并行,且有优先适用效力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“诠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一六○)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突厥官,西突厥处罗可汗置,与俟发评议国事; 阿史那氏别部置,二十八等官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为门下省设在宫外的衙署,被废之帝、王多死于此。其后不见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又置门下外省,掌谏诤拾遗,以左散骑常侍、左谏议大夫、左司谏、左正言各一员、给事中四员
蒙古语。汉译“大断事官”。蒙、元官称,札鲁忽赤之长。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官名。汉朝太仆所统车府令副贰,置一员。三国为九品。东晋、南朝皆置,隶尚书省驾部,梁、陈为车府署次官。北魏亦置。北齐、隋、唐、宋,皆为太仆寺车府署次官,隋朝置二员,从九品下,唐朝置一员,正九品下; 宋朝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忠显校尉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六品亦封此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略佐骑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