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辅
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国辅大臣未褒,而昌邑小辈先迁。”
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国辅大臣未褒,而昌邑小辈先迁。”
宦官名。宋朝初年内侍省置,位副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辽朝亦置,又有内侍左、右厢押班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始置,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尉曹主卒徒转运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内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,掌赋税等国家各项收入的帐簿,定期与掌出上士所管的财政支出帐目核对,以掌握国家所存资财。设掌纳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之副长官。又称“内阁协理大臣”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或二人,特简。为国务大臣副领袖。掌佐总理大臣辅弼皇帝,总理政务。总理大臣因事未能到阁,得代为办理。九月,省
官名。“转运判官”之简称。宋朝始设,为转运使之佐官。初掌随军供办军需,太宗以后,因转运使逐渐成为各路之长官,遂改为经度一路全部或部分财赋。后代沿置。金朝为都转运司 (中都路) 及转运司 (其余各路)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(496)置,员四十人,亦称“四门博士”。二十三年定为九品上。以教授四门小学学生五经文字为主,参预礼仪的议定和秘书省所藏书籍的整理,或被遣检试诸郡学生学业。北齐称“四门学博士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 外蒙古相当于省区,设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于库伦,管辖审判处辖区内的审判事务,相当于高等审判厅。使署审判处以镇抚使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所掌审判事项如下:一、不服乌、科、唐、恰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特区,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,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,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,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,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
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公安事项,消防事项,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,保甲事项,兵役事项,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。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,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,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
犹言白虎营、白虎军。汉时军队编制最大的单位称“部”(营),部置校尉一人。如西汉东汉皆置的射声校尉(掌待诏射声士)、虎贲校尉(掌轻车)中的“射声”、“虎贲”,既有“营”的意思,也有“兵种”的意思。故言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