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警察厅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,承内务总长及省、道行政长官之命,管理警察行政事务。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科,并就管辖区域内分为若干区,各设警察署。置厅长一人,其下有秘书、勤务督察长、科长、消防督察长,警察署长、科员、警察署员、译员、警察、医士、技士等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,承内务总长及省、道行政长官之命,管理警察行政事务。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科,并就管辖区域内分为若干区,各设警察署。置厅长一人,其下有秘书、勤务督察长、科长、消防督察长,警察署长、科员、警察署员、译员、警察、医士、技士等。
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 改左府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,后定名为左千牛卫。参见“左千牛卫”。
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属领左右府,其秩分别为从四品上与从五品上,掌宿卫侍从。
官名。吐蕃官,整事大相,与副整事、小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即“删定郎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丞相、相国不常置,皆非寻常人臣之位,多用来位置权位极高的重臣。北魏孝庄帝时,以尔朱荣有扶翼之功,拜柱国大将军,位在丞相上,后又拜大丞相、天柱大将军。其后东、西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亦置,得
官名。唐玄宗时始置,五代后梁沿置,为诸司使之一,掌内库弓矢刀箭。北宋初尚实莅其职,真宗时成为武臣阶官名号。官名。唐置,以宦官充任,掌监弓箭的储藏出纳之事。宦官吐突承璀、魏弘简都曾任此职,并升任神策中尉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皮司长官,掌各种皮革的加工、缝制。下设小司皮上士以佐其职,领裘工中士、履工中士、鞄工中士、 工中士、 韦工中士、 胶工中士、 毳工中士
官制用语。按班秩阶品授官,称为叙阶。唐朝有二十九阶。叙阶之法,有以封爵,有以亲戚,有以勋庸,有以资荫,有以秀孝,有以劳考,有除免而复叙者。凡应入三品五品者,皆待别制而进之,不然则否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常侍”。散官名。三国魏未始置员外散骑常侍,齐梁时用人卑杂。北周设左右员外常侍以为散官, 秩正五命。
官名。唐朝待诏于翰林院的天文博士、天文生等,称翰林天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