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巧堪布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为达赖宫中之宫,员额一人,总管宫中之事,并管理达赖的私人印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为达赖宫中之宫,员额一人,总管宫中之事,并管理达赖的私人印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元置,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官名,东汉置。都尉功曹,即都尉属下的功曹,此处的都尉,指郡都尉,太守的佐官,掌郡兵、防盗贼、主治安。都尉功曹掌考查、记录下属官吏的功劳。《后汉书·张酺传》:“(王青)父隆,建武初为都尉功曹,青为小史,
武官名。清置,为神机营的主官。见“神机营(2)”。
仓库名,汉置,设在京城,各地均输官运来的粮食都存放在这里。《盐铁论·本议》:“开委府于京师,以笼货物,贱即买,贵即卖,是以县官不失实,商贾无所贸利。”
副职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使次介假道。”《说苑·臣求》: “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定四级三审制,省城设高等审判厅,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(如天津)。设民、刑各一庭,置推事六人(一人为推事长)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管辖
清朝对庶常馆中由大臣充任“教习”者之俗称。以别于由翰林官担任之“小教习”。额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凡翰林院掌院学士、各部尚书、侍郎、内阁学士等俱得派充。掌教习庶吉士满、汉文课程。参见“庶常馆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候卫置。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与右金吾卫同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道路,以执御非违,领翊府及诸折冲府府兵。下设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骑、胄曹参军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高湖传》: “(高睹儿)膂力过人,尤善弓马。显祖时,羽林幢将。皇兴(467—471)中,主仗令。高祖初,给事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