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姓
因过继,收养等关系改用他人姓氏,及后归宗,要求恢复本姓者,称为复姓。清制,凡官员复姓,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,旗员由本旗咨部,分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和本佐领图记。在籍候补汉京官,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; 外官,由所隶总督巡抚咨部。汉军复姓者,由本旗咨报户部,户部按档而复,准予归宗者,仍移咨吏部复姓,凡吏员出身者,皆不准归宗复姓。
因过继,收养等关系改用他人姓氏,及后归宗,要求恢复本姓者,称为复姓。清制,凡官员复姓,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,旗员由本旗咨部,分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和本佐领图记。在籍候补汉京官,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; 外官,由所隶总督巡抚咨部。汉军复姓者,由本旗咨报户部,户部按档而复,准予归宗者,仍移咨吏部复姓,凡吏员出身者,皆不准归宗复姓。
官名。金置,为路总管的主官,见“路总管府”。
参见“别驾”。州上佐名。见“别驾”。
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,长秋寺中宫仆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以宦官充任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,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,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,即绥远、热河、察哈尔、川边。(2)国民党政府时期于省、市、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,或因外交关系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不常设。参见“都督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甲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朝史馆置,掌校勘新编史籍。官名。宋史馆与崇文院均置,掌校勘典籍,以京朝官、幕职官及选人中选任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藏乐器、庸器及祭祀时之陈设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典庸器,下士四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藏乐器庸器。及祭祀,帅其属而设荀虡 陈庸器,飨食、宾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