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景州刺史兼领,掌河仓漕运之事。其佐官有提举一员,正六品。勾当官,从八品,掌催都起运纲船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洪武二年 (1369) 始置,选能疾行者二百人,以百户领之,负责传递军情。
官名。即武卫将军加“大”者。北魏置,掌宿卫禁军,位任很重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“及车驾南迁,(穆亮自司空) 迁武卫大将军,以本官董摄中军事。高祖南伐,以亮录尚书事,留镇洛阳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
见左、右巡使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司长官,皇帝临朝时,典笔砚,持至御坐,由承御大夫取以进上,并掌纠察非违,肃正朝仪。下设小掌朝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察上士、司约中士、司盟中士、职金中士
宋朝军职名。五代后周,殿前司骑兵铁骑军和步兵控鹤军各分左、右厢,设铁骑控鹤四厢都指挥使总领之。宋太宗时,铁骑军改捧日军,控鹤军改天武军,设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统兵官。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为
档案名。清朝军机处之档册,专记皇帝特降之谕。清制,皇帝的命令,通称谕旨。然“谕”与“旨”亦有所别,凡因臣下奏请而发者称“旨”; 凡不因奏请而特降者称“谕”。
①罢免官职。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。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。革职之等,在降三级调用之上,是官员最重处分,更甚者则加“永不叙用”。革职有余罪,则交刑部。革职留任者,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,与降一级调用同等。官
见“磨勘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。置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。洪熙(1425)中并入嘉蔬署,宣德十年(1435)复置。嘉靖(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