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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分院
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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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元置,属典医监。掌供奉东宫药饵。设达鲁花赤一人,大使、副使各二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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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主郡吏

   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。见《汉书·晁错传》。

  • 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商贾贸易。《颂鼎铭》:“命汝官司成周贾,监司新造贾,用宫御。”

  • 南部主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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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厢公

    官名。南朝梁时侯景置。《梁书·简文帝本纪》: “侯景遣卫尉彭㑺、 厢公王僧贵入殿, 废太宗为晋安王,幽于永福省。”

  • 大理寺右少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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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