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左寺正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
统帅所在的兵营,即后世所谓的“大本营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不如攻其本营,势必还,此为不救而自解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,兼充县视学。
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武官名。金置,见“武卫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春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司徒卿为长官,设小司徒上大夫、地官府都上士佐其职,领民部中大夫、载师中大夫、师氏中大夫、司仓下大夫、司门下大夫
将帅。《诗经·小雅·渐渐之石》:“武人东征,不皇朝矣。”笺:“武人,谓将率也。”率,通帅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勾销、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部公事簿帐,以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职事归比部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官名合称,即廷尉左平和廷尉右平,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平(评)诏狱,西汉左、右平皆置,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 )改车骑将军为郎将,分左、右,左右卫之亲、勋一、勋二、翊一、翊二凡五府及诸卫翊府皆置,为其府中郎将副贰,各一员,正五品上; 太子卫率府之亲府、勋府、翊府三府亦置,各一员,
满语,差事之意。清制,各部郎中以下官,凡实际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者,皆称乌布。官名。清置,位在各部郎中以下,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。乌布是满语,意为差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