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刑科第二庭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。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。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。
负责把守一门的小官。参看《门者》条。
官名。辽朝刺史州官员,在刺史下。
官名,汉时韩国置,为部族长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韩在带方之南……有三种,一曰马韩,二曰辰韩,三曰弁韩……各有长帅,大者自名为臣智,其次为邑借。”“景初中,明帝……定二郡,诸韩国臣智加
即唐代的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、御史台。高宗龙朔二年,改尚书省为中台,门下省为东台,中书省为西台,秘书省为兰台,御史台为宪台,合称五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门下省、
官职制度文书。又称“勋案”、“勋簿”。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簿。由主将在每次战事结束后将部属的勋劳记于黄素之上,注明所立战功应授的阶数。勋书上原来只列姓名、阶级数,不记载所属单位,肃宗时因窃冒军功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清商部”。官名。北齐太乐署令所属有清商部丞,掌清商音乐等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膳部司长官,员一人,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务。设小膳部下大夫、小膳部上士以佐之,领内膳上士、设膳上士、典庖中士、典饎中士、酒正中士、肴藏中士、掌醢中士、司鼎俎
官名。东汉合并“黄门侍郎”与“给事黄门”而置。亦简称“黄门”、“黄门郎”、“黄门侍郎”。掌侍从左右、关通内外,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,因出入禁中,故职任显要。初无员数,汉献帝定为六人,秩六百石。一度改名侍
供来往官员食宿的客馆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至饶阳,官属皆乏食。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,入传舍。传吏方进食,从者饥,争夺之。传吏疑其伪,乃椎鼓数十通。”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:“置传舍十日。”
官署名。西夏置。西夏语音“嚷张罗”。中等司。元昊建国初期设,掌仓储保管及收支等。官署名。西夏设置,掌国家仓储保管及其收支之事,以受纳使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