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看守所协理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一人,正六品,奏补。职佐所长分理所务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一人,正六品,奏补。职佐所长分理所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无具体职掌,常奉命巡察州、镇等地方行政机构。见《魏书·张彝传》。
官署名。①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(214)曹操置于丞相府,设掾属。典司法刑狱。《三国志·魏武纪》: “夫刑,百姓之命也,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,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,吾甚惧之。其选明达法理者,使持典刑。于是置
官名。西汉将作大匠所属有左右前后中校令及丞。校是队伍的意思。左右前后中五校是按工程性质而分的五支工程队,各置令及丞,分主工徒。成帝阳朔三年(公元前22年)省左右前后中五丞。东汉惟置左右校令各一人。左校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管山东食盐产销。世宗大定十三年(1173)四月,益都、滨州两盐司合并为山东盐司,二十一年与沧州及山东各务并为海丰盐使司。二十五年以后,产盐之地共设七司,本司为七司之一。设使(正五品)
官名。南朝梁,陈 “中抚将军” 的别称。亦省称为“中抚军”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密查、侦察事件,检查广告、传单、集会演说等事。设巡官四人,巡长四人,巡警十人。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,职掌略同。
官名。又称南河河道总督。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。总督江南河道,掌理黄、淮汇流入海,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,支河湖港疏浚、堤防之事。雍正七年 (1729) 改总河设,驻清江浦,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
官名。三国魏末相国府骑士曹长官。一说为骑兵曹属官。官名,三国魏末相国府置。当时分曹办公,相国府之曹,类似今天的“部”。曹的正长官称“掾”,副长官称“属”;有的曹只置“属”而不置“掾”。骑士曹属即骑士曹
官名。即太府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府卿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位次列卿,属官有丞、司马等。领待诏射声士,所掌为常备精兵,屯戍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光武帝建武七年 (后31) 省,十五年复置,为五校尉之一,隶北军中候。掌宿卫兵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