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奏蒙古事侍卫

奏蒙古事侍卫
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。设于顺治(1644—1661)初,奏事处成立后,改隶奏事处。共六人,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,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。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礼仪房

    官署名。明朝于内廷之中设,掌一应选婚、选驸马、诞皇太子女、选择乳妇等事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由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兼摄之;又设掌司、写字、管事、长随等,无定员,皆以宦官为之。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

  • 军需副

    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由一、二等军需官充任,掌军需事务。

  • 良曹

    即太子翊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 (618)复名翊卫。

  • 内殿通直

    金内侍寄禄官名,秩正六品,初名内殿给使。

  • 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

    武官名。清置,为步军统领衙门的主官。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

  • 步军翼尉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军官。初名“步军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是称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正三品。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。

  • 塘报

    见“邸抄”。

  • 侍内

    官名。即门下省长官侍中,隋初因避讳改名纳言,炀帝大业十二年 (616) 复改纳言置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前复改纳言,其后改名侍中。参见“侍中”、“门下省”。官名。隋初,文帝改侍中为纳言,大业十

  • 命家

    有爵命之家。依其爵位等级,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令命家田三辅公田。”颜师古注引韦昭曰:“命谓爵者,命家,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,令得田公田,优之也。”

  • 道正司道正

    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地方各州道正司之长官。详“道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