嫡子
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。清制,王、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,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。
旧指正室之妻所生之子。清制,王、公嫡子一人得按定例袭封爵位,其余未封之嫡子与余子一同照例考授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考试院的长官,综理全院事务,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、委员,铨叙部部长、次长,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,由院长副署。
即“物林大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,国民政府在南京没大学院,为全国学术研究、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,民国十七年改称教育部。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国民党政府设大学院于南京,直隶国民政府,管理
官署名。原名内务部,民国十七年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,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民政、警政、地政、礼俗五司,及统计处。设部长一人,总理部务;另有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
官名。北洋政府委员会的主官,相当于委员长。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 文官高等考试委员会即设主任委员一人。国民党政府在地方政府所属某些委员会中以主任委员为主官,如省政府所属的禁烟委员会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金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蒙古语,意为“家中八郎”。为蒙、元皇室、诸王、驸马、贵族私属人口,多为工匠、护卫、猎户、鹰户,由皇室、投下设总管府、提举司掌管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于吏、礼、兵、刑、工五部下分置,为各部属部之首,并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员额不定。十三年,户部改原属下五科为四属部,亦置为属部之首。遂定制六部各总部分设郎中一员,员外
官名。隋朝太常、鸿胪二寺皆置。唐朝因置,隶门下省、太常寺,各十二员、十六员,掌赞唱,为行事之节,分番上下,太凡祭祀、朝会,掌承传。太子左春坊亦置四员。宋朝太常寺沿置,正名赞者七员,守阙赞者七员、私名赞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