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 爵名。周朝始设,为五等爵之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。”其后或置或废。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,为“六等爵”之第五等,亦在“”下,“”上。且有“开国子”、“县子”等名号。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定爵制,诸子地方五十里,邑八百户。凡子爵,官一品。晋武帝咸宁三年(277)定大、次、小王国制,其五千户以上之小国,始封王之支子为子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定制,子封小县,赐臣吏十二人。隋朝为九等爵之第八等,位于“”下,“”上。置官,有令、大农、尉、典卫、常侍、舍人等员。又称“开国子”。正四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唐朝复设。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,加“开国”之称,为正五品上。宋朝定食邑五百户以上,七百户以下者封子。清朝为九等爵之第四等,亦在“”下,“”上。原称“精奇尼哈番”,乾隆元年(1736),改汉名为“”。分为四等:一等子兼一云骑尉、一等子、二等子、三等子。叙正一品。② 周朝对小诸侯国之称呼。《公羊传·隐公五年》: “王者之后称公,其余大国称侯,小国称伯、子、男。”


1、爵名,为古五等爵的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封王氏齐缞之属为侯,大功为伯,小功为子,缌麻为男。”“封将为子,帅为男。”“咸病死,封其子为伯,伏黯等皆为子。”

2、春秋时丧而未葬的公、侯称子。《左传·僖公九年》:“宋桓公卒,未葬而襄公会诸侯,故曰子。凡在丧,王曰小童,公侯曰子。”

3、指太子与嗣君。《吕氏春秋·慎行》:“已为吾子矣。”注:“子,太子。”《礼记·曾子问》:“不俟子。”注:“子,嗣君也。”

4、士大夫的通称。《春秋·公羊传·宣公六年》:“子,大夫也。”注:“古者士大夫通曰子。”

5、老师。《论语·公冶长》:“愿闻子之志。”

6、古代少数民族的头领称子。《礼记·曲礼》:“其在东夷、北狄、西戎、南蛮,虽大曰子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部总部

    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,洪武六年1373始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六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。二十二年改宪部。

  • 右藏署丞

    官名。即右藏丞。

  • 京师警察厅守卫所

   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
  • 国民政府主计处

   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其职掌如下:一、各机关岁入岁出概算书、决算书及总概算书、总决算书的编造;二、研究增进各机关财务上的效力及减少不经济的支出;三、关于各机关办理岁计、会计、统

  • 建设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,掌研究、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,办理水利、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;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,负监督、指导之责。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,行政院院长、各部

  • 卫尉

    官名。①战国秦始置,西汉沿置,秩中二千石,列位九卿。景帝曾改名中大夫令,后元年(前143)复故。掌皇帝所居未央宫禁卫,主管宫门屯驻卫士,专司昼夜巡警和检查出入者之门籍。亦称未央卫尉。有丞一员。属官有公

  • 右侍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右侍士上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郎中

    官名。① 春秋战国为郎官通称,侍从君主左右,参与谋议,执兵宿卫,亦备差遣出使。秦、西汉掌执戟殿下,守卫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扈从,又分车、户、骑郎,隶郎中令 (光禄勋) 所辖郎中车、户、骑将。其初多由功臣

  • 大理寺左寺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。大理寺自明朝始分设左、右二寺,分理刑狱。二寺分工,明初多次变动。永乐定都北京后更定为左寺管南北两京刑名,右寺管顺天府、应天府、南北直隶和各省刑名。万历九年(1581),以二

  • 中京都总管知大定府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,中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领大定府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