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护军使
官名。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代旧制仍设宁夏将军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二十二日制定的《宁夏将军组织行政公署暂行章程》规定,宁夏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,置总务厅,分设蒙旗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。同年七月废去宁夏将军名义,改设宁夏护军使,又称甘边宁夏护军使,驻于甘肃省的宁夏县。其职权主要是管辖区内的军政、民政、司法、外交各项事务。官署编制比照都统府组织,分科办事和人员数额均由护军使酌定分配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一月又改称宁夏镇守使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代旧制仍设宁夏将军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二十二日制定的《宁夏将军组织行政公署暂行章程》规定,宁夏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,置总务厅,分设蒙旗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。同年七月废去宁夏将军名义,改设宁夏护军使,又称甘边宁夏护军使,驻于甘肃省的宁夏县。其职权主要是管辖区内的军政、民政、司法、外交各项事务。官署编制比照都统府组织,分科办事和人员数额均由护军使酌定分配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一月又改称宁夏镇守使。
官名。掌制皮革。见《礼记·祭统》。
官署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五品。设署令五人,署丞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中都威卫使司长官,秩正三品。下设副使、佥事等职。
副职,或与“偏”连称“偏裨”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虏我大将军屈匄、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。”
即“西绫锦院使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爵位的五个等级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凡五等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。前期多以征西、安西将军领此职,统兵,镇凉州或敦煌,兼任当地军事长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宫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,以宦官充任,掌出入宣奏,领宦官监守院门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尚书设。从一品。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宣统三年 (1911),改民政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长官,员额一人。见“民政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