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本
见“定琫”。
见“定琫”。
统帅所在的兵营,即后世所谓的“大本营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不如攻其本营,势必还,此为不救而自解也。”
官名。南宋置为亲贤宅、玉牒所主管官,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(东汉末置,三国魏、吴,西晋沿置。)东汉献帝建安元年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县有屯田者皆置此职以掌屯田事务。秩六百石,一说为四百石。管理所部吏民,属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。郡国太守,内史不得干
官名。见“核实司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乐官名。管理宫廷舞蹈演员。《宋书·乐一》: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(436),“司徒彭城王义康于东府正令,依旧给伎、总章工冯大列:‘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,其舞伎三十六人’”参见“总章监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七品,掌灵芝园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捕兽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周朝制定的尊卑等级制度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故天子建国,诸侯立家,卿置侧室,大夫有弍宗,士有隶子弟,庶人工商各有分亲,皆有等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