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宰人

宰人
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冢宰属吏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“命宰人出礼书。”杜预注: “宰人,冢宰之属。”《国语·晋语九》: “及臣之长也, 端委��带以随宰人。”韦昭注: “宰,宰官也。”② 膳宰,掌饮食。《吕氏春秋·过理》:“晋灵公无道”,“使宰人臑熊蹯不熟,杀之。”《庄子·说剑》:“王乃牵而上殿,宰人上食。”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下》:“宰臣上炙而使绕之,文公召宰人而谯之。”③ 近侍之臣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下》: “晏子入,听宰人具盥,御者具中。”


官名。1、冢宰之属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“命宰人出礼书。”注:“宰人,冢宰之属。”

2、宰官,泛指官员。《国语·晋语九》:“及臣之长也,端委鞸带,以随宰人。”注:“宰人,宰官也。”参看“宰官”条。

3、掌管伙食的官。《庄子·说剑》:“王乃牵衣而上殿,宰人上食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请代王,使厨人操铜枓以食代王乃从者。行斟,阴令宰人各以枓击杀代王及从官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城巡警总厅各分厅

    清末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总厅属巡警部时期,外城分为四个分厅,即外城东分厅、外城西分厅、外城南分厅、外城北分厅。东分厅设六区,南分厅设四区,西分厅设六区,北分厅设四区,共二十区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

  • 荆湖等路行枢密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简称荆湖行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年(1273)四月,掌镇守襄阳诸军。十一年三月,改为荆湖行省。八月,又改为河南行省。

  • 支度判官

    官名。金代都转运司所属有此官,从六品,掌勾判,分判支度案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都转运司》。

  • 太子正字

    官名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隋始置,属司经局,炀帝时改为正书,唐初复为太子正字。后代沿置,至明清称司经局正字。参见“司经局”。

  • 廪牺丞

    官名。廪牺令副职,两汉至南北朝皆置。北齐至隋、唐、五代为太常寺廪牺署次官,隋从九品,唐正九品下。金朝由太庙丞兼其职。参见“廪牺令”。官名,西汉置,为廪牺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,三百石。参看“廪牺令”条。

  • 刺史州

    以刺史为长官之州。宋朝又称军事州,为六等州之第六等,刺史不赴任者,则以他官判、知,属官有军事推官、录事参军等。辽朝刺史州设刺史、同知州事、录事参军等职。金朝刺史州设刺史、同知、判官、司军、知法、军辖兼

  • 勇威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列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六班,与智威将军等代旧征虏将军; 普通六年 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。陈沿置,改为五威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

  • 称海宣慰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置司于称海(今蒙古人民共和国科布多东),设于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隶岭北行省。分管行省西境屯军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罢,改立屯田总管府。后复置。

  • 安国侯

    官名。汉朝时西域龟兹等国置,员一人。官名,汉朝时西域龟兹等国置,位在辅国侯下,其他诸侯之上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
  • 沈尹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楚国武官。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:“楚师济于罗汭,沈尹赤会楚子,次于莱山。”《宣公十二年》: “沈尹将中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