寨监押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使臣充任。参见“都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使臣充任。参见“都监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“题本”之一,与“通本”对称。清制,在京部院衙门之题本直接送达内阁,俗称“部本”。参见“通本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为尚书省左主客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东晋省并主客郎。北魏复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仍可通称为郎。北齐省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卫率副贰,二员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名右侍副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卫副率,为太子右卫率府次官,二员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典戎卫副率
官名 。西晋始置,东晋、南朝、北魏沿置。属廷尉。参议刑狱,分任审判事务,地位低于正、监、平三官。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、陈八品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七品。北齐改置“大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库名。南宋置,隶四川总领所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守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管世族名籍。《韩非子·亡徵》: “私门之官用,马府之世〔绌〕。”陈奇猷注:“此文马府者,当为掌典册之官。上句既言‘私门之官用’,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。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
官名,清朝置,属宗人府。左右宗正为府丞佐官,掌助府丞校汉文册籍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条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