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小司寇

小司寇

官名。①同“少司寇”。春秋时宋置。卿爵。掌听国政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五年》: “鳞朱为少司寇。”② 《周礼》秋官大司寇属官。中大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外朝之政,听断狱讼等。③北周置。即秋官府“小司寇上大夫”的省称。员二人,正六命。协助大司寇卿制定并执行刑律。详“小司寇上大夫”。


官名。周设此官,为大司寇之副,佐大司寇。《周礼·秋官·小司寇》:“小司寇之职,掌外朝之政,以致万民而询焉。”隋以后称刑部侍郎为少司寇,也称小司寇。参看“大司寇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承奉班都知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正七品,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。

  • 同知枢

    “同知枢密院事”简称。

  • 掌灯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寝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改正八品,为司灯之佐,协掌灯油火烛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金都设此官。正八

  • 三司都盐案

   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盐的专卖事务。

  • 行都卫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七年(1374)置西安行都卫指挥使司于河州(今甘肃临夏县)。翌年改称陕西行都指挥使司。参见“行都指挥使司”。

  • 监印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设满、汉司员各二人,由十四司司员分日轮值,每月更换一次。掌监印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  • 内阁承宣厅厅长

    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掌机要文件,管理本厅事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
  • 京市肆长

    官名。隋代京师之市置四十肆长,掌交易之市,属廪市署管辖。

  • 御前甲库

    官署名。南宋高宗时置,集百工巧匠,供奉皇帝所需图画、什物。官库名。南宋绍兴年间置,集中百工技艺精巧之物,凡皇帝所需用图画、什物,其他机构不能供应者,均取自本库。

  • 管理火药局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。掌局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简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