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置,有租曹掾及佐,掌租赋之事。
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设置,见“行政院”。
辅助长官的官吏。《史记·礼书》:“自天子称号,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,少所变改。”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宋朝乡役名。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,以一百家为一大保,设大甲头一人,负责治安。
官名。①三国、晋朝置,领禁卫营兵,隶中领军(领军将军)。北魏为侍卫武职、从四品下。参见“积弩将军”。② 即“太子左积弩将军”。将军名,三国置,掌领禁卫营兵,属中领军。太子也置左积弩将军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南、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。各统于都指挥使司、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。参见“卫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宋高祖时相府有掌制作精巧器物玩好的作坊,称为细作。北周末亦于大丞相府置细作署。任此职者,见《隋书·何稠传》:“高祖为丞相,召补参军,兼掌细作署。”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 (1262) 以吏、户、礼为左三部,兵、刑、工为右三部,统称中书左右部。至元元年(1264),罢入中书省。三年,复置。五年,罢改为吏礼、兵刑、户、工四部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左、右各二人,正九品,佐司正、司副掌司事。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