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掌延纳王言,出宣帝命。一说为天官府属官。下设宣纳上士、宣纳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。府属不明,可能隶属于天官府,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卫玄传》:“
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。又称贡士。魏晋南北朝以前,由地方州郡向朝廷选送人才。唐宋以后,则以科举诸科考试统称为贡举。(1)西周春秋时诸侯有贡士于天子之制,又有乡举里选之制。至汉代泛称官吏向君主荐举人员为贡举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州长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二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供御膳。《魏书·慕容白曜传》:“(慕容契)迁宰官令,徵好碎事,颇晓工作,主司厨宰,稍以见知。”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。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,亦遇缺即用。乾隆三十年 (1765)定,即用之员,不论双单月,不入常班班次,即行选用。
见“应天府尹”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基层武官。每旗六人,从“鸟枪前锋”内选充,以领其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