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即兼为乌桓校尉。乌桓校尉,即护乌桓校尉,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。参看“领”、“乌桓校尉”条。
官署名。王府等级之一。南朝梁、陈低于皇弟、皇子府,高于蕃王府。置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、谘议参军及掾属、中录事、中记室、中直兵等参军,功曹史,录事、记室、中兵等参军,主簿、正参军、行参军等员。隋朝置文学
官署名。金朝属兵部。章宗泰和四年(1204)罢军器监设,辖并甲坊、利器两署。设令、丞、直长理署事。完颜永济至宁元年(1213)复为军器监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官署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太宗天会六年(1128)置于平阳府。宣宗兴定三年(1219)以平阳残破,改置于绛州。长官为转运使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
官名。同“常任”。西周置。执政大臣。《尚书·周官·立政》: “任人、准夫、牧,作三事。”孔颖达疏: “任人,则前经所云‘常任’,元卿也。”官制用语,即保任某人为官吏。《史记·汲郑列传·郑当时》:“(郑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,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。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下设小司乐下大夫、小司乐上士、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,领乐师上士,乐胥中士、司歌
明清会试之魁。科举考试中,乡试中试之举人赴京师参加礼部主持之会考,称会试,中试者称贡士,其第一名称会元。明清科举之制,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。参见“会试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舞师下士二人,掌教兵舞、帗舞、羽舞、皇舞等,山川、社稷等祭祀用之。又《春官》之属有师,掌教乐,祭祀或大飨时则帅其属而舞之。北齐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司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官名。
官名。东汉置。属卫尉,员一人,为南宫卫士令副贰,秩三百石,掌卫士,守护南宫。官名,东汉置,为南宫卫士令之副,佐令掌南宫卫士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卫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