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食典御
官名。北魏已置,掌御膳之事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,二员,五品,总知御膳事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食奉御,隶殿内省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复置,二员,隶殿中省,位尚食奉御上; 南宋罢。
官名。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,隋沿置,炀帝时改称奉御。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已置,掌御膳之事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,二员,五品,总知御膳事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食奉御,隶殿内省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复置,二员,隶殿中省,位尚食奉御上; 南宋罢。
官名。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,隋沿置,炀帝时改称奉御。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按所分管的省份设刑部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十二属部,浙江部兼领云南。各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理一省刑名,
见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正统七年(1442)置,隶户部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嘉靖(1522—1566)革副使。掌贮赋税折银及援例上纳银两。官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专掌储银。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余万两,续收者贮之两庑,以
官名。清末置,由法部侍郎改称。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参军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典礼、本府警卫及其他事项。其下设典礼、总务两局,各局设局长一人,秘书、科长、科员若干人,掌
官署名。元置,为皇太子、皇太后的侍卫军组织。至元十六年(公元1279年)世祖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隶东宫,立侍卫都指挥使司,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成宗即位, 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,隶皇太后,秩正三品,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山林川泽物产。《大戴礼记·千乘》: “方冬三月,草木落落,庶虞藏,五谷必入于仓。”
官名统称。宋朝左右散骑常侍、给事中、中书舍人、左右谏议大夫等门下、中书两省五品以上官统称。参见“两省”。
即“甲喇额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