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
官名。元朝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。
官名。元朝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。
官署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改少府为太府,设卿、少卿、丞,其官署或称太府寺。北齐正式定名,列为九寺之一。职兼南朝之太府、少府二卿,掌管金帛库藏出纳,以供国用,兼管冶铸、染织及宫廷手工业。
①指官府、朝廷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收穰侯之印,使归陶,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”。②县府官吏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语书》: “又县课县官,独多犯令而令、丞弗得者,以令、丞闻。”注:课,考核; 县官
前代的君主,多指开国之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:“先主姓刘,讳备,字玄德……先主少孤。”
官名。明、清各县僧会司主官。详“僧会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五行大义》卷五《论诸官》引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供纳输”。有掾与史,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有集曹掾,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郃阳令曹全碑》有集曹史。其职为运集谷物以实仓
县的等级之一。秦始定县为大小二等,西汉时规定万户以上为大县。东汉分大、次、小三等。三国复西汉之制,分为大、小二等,西晋沿之,东晋间亦如东汉分为三等。南朝宋齐梁陈复行大小二等制。北魏分县为大、中、小三等
见“禀”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的侍卫武官,由高车(亦称敕勒)族人担任,属高车羽林郎将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选官制度。汉朝规定由公卿、列侯、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,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。始于汉文帝,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,主要有岁举和诏举。岁举一年一次,由刺史、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(茂)才等。诏举则时
①官制用语。即以他官兼代某职,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。始于北齐。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,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。唐、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,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、度支事。宋初,二品官领三品州、三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