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崇文院

崇文院

官署名。北宋初,以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为三馆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修建三馆书院,次年赐名崇文院。设检讨、校书等职,以他官兼领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归秘书省。


官署名。宋初以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、秘书阁会为崇文院,掌管监修国史、经籍图书、书籍修撰和校对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秘阁》。参看“史馆”、“昭文馆”、“集贤院”等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花园管勾

    官名。元朝设此官,掌花卉果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上林署·花园》。官名。元置,见“花园”。

  • 管人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馆舍,接待宾客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管人为客三日具沐,五日具浴。”又:“管人布幕于寝门外。”郑玄注: “管犹馆也。馆人谓掌次、舍、帷幕者也。”

  • 和硕额夫

    即“和硕额驸”。

  • 兼衔

   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。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。又,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。

  • 都官佐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金布律》:“都官佐、史不盈十五人者,七人以上鼠(予)车牛、仆。”

  • 典石衙

   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石器。

  • 大行台工部尚书

    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正四品,职如工部尚书,兼掌刑部事。

  • 官名。辅佐官统称。战国时县丞省称丞,为县令副职。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。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。中央各官署有令、丞,长、丞; 郡有郡丞、县有县丞,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。魏晋南北朝诸卿、诸署令、

  • 执信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
  • 县公安局

   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