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晋代都水参军的属官有都水令史,其地位在都水谒者之下。
官名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置,掌同王国典书令。参见“典书令”。
官名,汉哀帝时置,掌帝太后中安宫车马,秩中二千石。参看“中安少府”条。
见“常调”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六年(1170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编纂敕令。
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的左、右丞和左、右参议之统称。主要职掌为拟订、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。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。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,在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,统称丞参;负
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,又称北河总河。官名。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。雍正八年(1730)设,一人。驻天津。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。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,驻固安,佐之。乾隆二年(1737
官署名。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。隋、唐、五代皆置,隋朝有郎一员,唐朝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为尚书右丞副贰,掌监督管理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十二司政务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监管兵部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未宣读前称命书;既读之后则称命册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”,“颂拜稽首受命册,佩以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