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通直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管理场圃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今有场师,舍其梧槚,养其樲棘,则为贱场师焉。”焦循注: “场师,治场圃者。场以治谷; 圃,园也。梧桐槚梓皆木名; 樲棘,小棘,所谓酸枣也。言此以喻人,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秘书厅属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分一、二、三等,各四人,奏补。五、六、七品不等。掌承秘书长之命,分掌本厅各科事务。
官名,汉置,属光禄勋羽林左监,佐左监掌羽林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参看“羽林丞”条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官名。守门小吏。多以受刑者为之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季孙之母死,哀公吊焉。曾子与子贡吊焉。阍人为君在,弗内也。”郑玄注:“阍人,守门者。”《周礼·天官》有阍人,掌晨昏启闭宫门,每门四人。后世通称守门人
官名。清末各学堂负责庶务之职官,又名庶务长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后在全国各类中等、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。掌修建房屋,置备器物,雇用工役一切庶务。凡学堂中应办要事,随时与监督商办。辖文案官、
学官名。西晋置,掌教授书法。《晋书荀勖传》: “又立书博士,置弟子教习,以钟、胡为法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辛酉十一年(公元1861年)二月,在洪仁玕总理朝政时期,天王下过“自西以下听东令”的诏令,以幼东王为殿前转献官,凡一切奏章非经幼东王盖印不得进呈天王,发令亦由幼东王转颁。不过当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