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省事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齐与北魏设置。《金石萃编》一记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有省事二人。南齐州、郡均置省事,见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。北魏州省事见《金石萃编》三○所收东魏时建立的《敬史君碑》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齐与北魏设置。《金石萃编》一记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有省事二人。南齐州、郡均置省事,见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。北魏州省事见《金石萃编》三○所收东魏时建立的《敬史君碑》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唐制,在皇帝不豫或临薨之际,常以皇太子勾当军国事,这是皇位转移,政权过渡时期的一种措施。百官职称亦有称勾当者,意为勾检充当其职, 如乾元三年(公元760年)五月以河南尹刘晏为户部侍郎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官名。见“徽猷阁”。
快行,又名快行家,为宋朝宫廷中的吏役,供奔走传达命令之役,皇帝出行时随从执衣服器物。元代也有;蒙古语作“贵由赤”。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以称太子家令、太子率更令、太子仆,五品。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梁十班,陈四品。北魏、北齐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从四品上,北齐同。自汉至魏晋南北朝以太子
清朝铨选制度。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。凡月选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皆以上旬(即每月初五日),汉官以下旬(即每月二十五日),笔帖式以中旬(即每月二十日) 为截止日期。截前出缺、开缺为本月之缺,逾期为下月之缺。
官文书名。北宋前期,宰执、亲王有所陈请,例颁手诏答复,由翰林学士撰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赐文臣太中大夫、武臣观察使以上,用手诏及批答。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,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内廷派驻尚书省选部曹监察政务并佐理曹务的官员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“(杨懿)征为选部给事中,有公平之誉。”参见“选部”、“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普通六年(525)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一班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明元帝)神瑞元年(414)春,置八大人官,大人下置三属官,总理万机,故世号八公云。”泰常二年(417)置六部大人,取代其职权。官名,这是八部大人的简称,又称八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