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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官

官署名。西汉属少府。蜀郡、广汉郡、泰山奉高、济南东平陵、南阳宛、颍川阳翟、河南郡、河内郡、怀县等处均置,各有专业分工,如制造兵器、日用器物或手工艺品。元帝时蜀郡、广汉郡工官制作金银器,一岁费用达五百万。东汉时改隶郡国。郡有工官者,随事置令、长及丞,秩次如县、道,主工税物。又,为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,参见“六官”。


官署名,汉置,其长官称令、长及丞。掌制造武器、日用金属制品和金银漆器等工艺品。西汉时属少府,东汉时属郡县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边兵不足,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赡之。”“召工官治车诸器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三工官官费五千万。”师古注说:“三工官谓少府之属官,考工室也,右工室也,东园匠也。”如淳注说:“河内怀、蜀郡成都、广汉皆有工官。工官,主作漆器者也。”东汉时,工官掌收工税及工艺品的制造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有工多者置工官,主工税、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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