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左外兵曹

左外兵曹

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分外兵曹置,与右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。属五兵尚书。设郎(郎中)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外兵曹”。北魏复置,与外兵曹、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。属五兵尚书,掌河南及潼关以东诸州兵士名籍及发召征兵之政令。


官署名,三国魏置五兵(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)尚书,掌五兵。西晋分为左、右外兵曹,东晋穆帝以后复为一外兵曹。南朝沿置,北齐分左、右外兵曹,左外兵曹掌河南和潼关巴东诸州丁帐及发召征兵等事;右外兵曹掌河北和潼关巴西诸州丁帐及发召征兵等事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宋书·百官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志上·中》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宰寺正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宰寺”。

  • 奏荐赏功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右选置,掌武臣奏荐、酬赏军功。

  • 元尉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晋国军队设军尉,负责管理给将、佐派遣驾御车马的军吏及训练士卒。元尉为中军的军尉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公(晋悼公)知祁奚亡梁而不淫也,使为元尉。”韦昭注: “元尉,中军尉。

  • 豕宰

    战国时燕国养猪之官。《符子》载:“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,……王乃命豕宰养之,十五年,大如沙獖,足如不胜其体。”

  • 村息讼会

   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

  • 兵部右侍郎

    参见“兵部左侍郎”。

  • 高丽军

   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,不出戍其他地方。

  • 国宗

    太平天国东王以下各王同宗兄弟之称谓。据太平天国前期定制,东王以下各王同辈兄弟称国宗,后辈称国相,出外任事者亦称国宗。官阶约与燕王、豫王、侯、丞相相等。督军或出任地方官者则加“提督军务”衔,据载有十四人

  • 册命

    帝王祝告天地宗庙,册立后妃,封赏臣子所用的文书。《尚书·周书·顾命》:“太史秉书”,“御王册命”。后用指册立或册封之事。(1)亦作策命,为西周至春秋时周王任命官员的制度。册命之制,在西周以前即已产生,

  • 左右射声倅长下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左右射声率下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