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市政府

市政府
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,设市长一人,总理市务。下设警察、财政等局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国民政府公布《特别市组织法》与《市组织法》,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五月二十日废止上述两个《组织法》,而另行制定《市组织法》,其规定如下:市之名称不作“特别”与“普通”之分,而市的地位则有直隶于行政院与直隶于省政府之别。市政府为一市最高行政机构,依法令掌理市内行政事务,监督所属机关及自治团体,并于不抵触法令范围内,得发布市令,制定单行规则。市政府设市长一人。为一市最高行政长官;设秘书处,为市长的佐助机关,掌理文牍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局事项。院辖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,省辖市设秘书一人;此外,设参事二人,掌市单行规则或命令的篡拟审查事项。市政府之下设社会、公安、财政、工务各局,倘因市区扩大,人口众多,或其他特殊情形,为适应事实需要,经上级机关核准,得分设教育、卫生、土地、公用、港务各局,各务之内,视事务繁简分若干科,置秘书、科长、科员,办事员以及专门技术人员各若干,分理各项事务。除上述各种机构外,又设市政会议与市参议会。市政会议为行政辅助组织,由市长、参事、各局局长组成,并得由市参议会互选代表参加;市参议会为民意机关,由公民选举参议员组织之,三年一任,每年改选三分之一,于区长民选时设立之。市以下划分为区、坊、闾、邻四级,邻以五户、闾以五邻(二十五户)、坊以二十闾(五百户)、区以十坊(五千户)为限。区设区公所、区民大会、区名代表会、区监察委员会,区长由内政部或省政府委任。坊设坊公所、坊民大会、坊监察委员会、坊调解委员会。闾、邻各设居民会议及闾长、邻长。《市组织法》中规定市以下的层级较多,其组织亦显繁复,不切实际需要,各地多未能遵照设置。至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公布以后,各市政府多主张市以下组织机构应比较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加以整理,于是较大的市设区、镇两级,较小的市在市政府之下仅设镇一级。镇以下均以保甲编组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路惠民药局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医药。主官有提领一人。

  • 拜他喇布勒哈番

    即“拜他拉布勒哈番”。

  • 立武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孙权置,为统兵武职。《三国志·步骘传》:“徙交州刺史、立武中郎将,领武射吏千人,便道南行。”官名,东汉献帝时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,为统兵将官。或兼地方长官,总揽

  • 蕃汉三学院

    官署。西夏佛教学术与教育机构,传扬戒、定、慧三学。设百官法士。

  • 广德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用以褒赏军功勋臣,无职事。五品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五品上。

  • 八股文

   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。亦称制义、制艺、时艺、时文、八比文,因题目出于四书,故又称四书文。其体源于宋元的经义, 明成化以后, 渐成定制,规定有固定的程式,文中分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提比, 虚比、中比、后比、

  • 熙明阁

    宋朝阁名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由显谟阁改称,仍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不久,即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”。

  • 太子步兵校尉

    官名。东宫侍从武官,掌步兵。亦称东宫步兵校尉。南朝宋置,员七人,为太子三校之一。齐、梁、陈沿置,员一人。梁七班,陈六品、秩千石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。东

  • 库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库藏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
  • 乡试

    贡举考试名。又称乡贡、乡举。宋朝各州府每三年考试本地举人,称乡试。进士科由判官主之,诸科由录事参军主之,依解额录取合格人,分甲、乙等,第一名称为解元。乡试合格人可赴省试。金朝州府考试称为府试,其下设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