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部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广东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司为别,设官同户部,领广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广东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广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广东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司为别,设官同户部,领广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广东清吏司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左、右卫府,协助御仗正都督统率御仗五职、御仗等。从五品上。
官名。唐代文散官正八品下称徵事郎。金代文散官从八品上称徵事郎。元代文散官从七品上称徵事郎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 (465~471)中置,负责后宫的监察事务,员二人,六品。
官名。①军队主帅。南朝宋置。位在诸将之上。《宋书·王玄谟传》: “时四方反叛,以玄谟为大统,领水军南讨。”②僧官名。北齐昭玄寺长官,员一人,掌全国各处佛教寺院及僧众,并管各州、郡、县沙门曹。帝位。《后
宋朝外都水丞省称。
官名。北周置,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,掌理六经及诸文志,给事于皇帝左右,正三命。其下设给事中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即左武卫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左武卫将军。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令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令的简称。东汉置,掌庶子、舍人更值宿卫,职似光禄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太子少傅》。
即“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羽林率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