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广西清吏司

广西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广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牺牲所、司牲司、在京沈阳左等五卫及二十三马房仓、京府各草场等处之俸饷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仓科、金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兼掌矿政、钱法、内仓之出纳及本省之厂税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西省刑名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五军断事司,中城兵马司,在京富峪等八卫及直隶安庆、徽州二府等处之俸饷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掌收办通政使司、广西道御史之文移及朝审之题稿,给发囚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宫闺史

    宫中女官名。南史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七品。官名。南朝宋设此官,为宫内官职,官阶为七品。见《宋书·后妃传》。

  • 西院王

    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以上。

  • 法部参议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纂修条例,调查中外法制,撰拟章奏文电,办理律师注册等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
  • 北皮室详稳

    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。北皮室军长官。多以勋戚及亲信大臣任之。

  • 侯国

    汉朝列侯食邑。东汉又有县侯、乡侯、都亭侯、亭侯。大者食县、小者食乡、亭。侯国大者置相一人。西汉有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等五官,其家臣置家丞、庶子各一人,使理家事。东汉不满千户不置家丞,又悉省行人、洗马、门

  • 五威将后帅

    官名,也省称五威后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
  • 掌纳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职内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主管财税收入的事务。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纳上士,正三命;掌纳中士,正二命。其职掌相当于《周礼》天官的职内。

  • 南园丞

    官名。东汉置,隶少府属官钩盾令,员一人,秩二百石。南园,地名,在雒水南。官名,东汉置,属钩盾令,俸二百石,掌南园离宫。南园在雒水南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。

  • 丧祝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大小丧祭的祝祷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丧祝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大丧劝防之事,及辟,令启。及朝御枢,乃奠。及祖,饰

  • 正理问

    见“理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