度支部左参议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。
官署名。唐代武则天为了处置三品以上的犯官特设的司法机关。见《资治通鉴》唐长安元年“舍于三品院”注。
见“宣抚司”。官署名。清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,为军事机关,位在宣慰使司之下,掌军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土司各官·四川宣慰使司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武安局”。
官名。简称“黄沙御史”。西晋武帝置。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的案件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泰始四年(268)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
南朝时州西曹名目之一。《宋书·隐逸·龚祈传》记龚祈年十四,乡党举为州迎西曹。是西曹亦如主簿有“迎新”、“送故”的名目。西曹即汉代的功曹,郡县吏中除功曹之外,另有光迎功曹,作为太守、县令初莅任时任功曹者
官署名。隋朝内侍省置,有令二员、丞三员,并用宦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局为署,隶长秋监,参用士人。唐朝内侍省复置,仍用宦官,令二员、丞三员。掌侍宫闱及出入管钥; 凡享太庙,皇后神主出入,则率其属舆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掌马政。马官之长,春秋鲁国有此官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校人乘马”,“命校人驾乘车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有校人,郑玄注: “校人,马官之长。”②主管沼泽池塘的小吏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
(1)地方自治执行机关职员。清末举办地方自治,城镇自治的执行机关为城镇董事会,设总董一人,先由城镇议事会选举正、陪各一名,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遴选任用,总理董事会一切事项;董事一至三名,由议事会选举,呈
宋朝官员守丧制度。即父母或尊亲属亡故后,遗属守丧,至大祥 (满二十五月) 毕,禫服 (满二十七月) 终了一月后改服吉服,称“从吉”。从吉后,方可朝见或参选。
官名。北魏置,选文学之士以他官兼领,掌起居注的修撰。郑伯猷以尚书外兵郎中,魏收以散骑侍郎为之。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起居令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