弩手军详稳司
辽置,掌强弩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。
辽置,掌强弩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。
部门的负责人,专掌某事的官员。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(文帝)朝而问右丞相勃曰:‘天下一岁决狱几何?’勃谢曰:‘不知。’……上亦问左丞相平。平曰:‘有主者。’上曰:‘主者谓谁?’平曰:‘陛下即问决狱,
官名合称。即左、右神策军护军中尉,详各条。
官署名。宋朝皇帝出征,则于所至之处置,设知行府事或权知行府事。太祖建隆元年(960),以石守信为扬州行营前军都部署兼知扬州行府事。开宝二年(969),以卢多逊权知太原行府事。八年,以马处璘权知润州行府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,掌辅翊太子。郭荷曾任此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为南京诸司之一。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世袭军职,百户所长官。上百户所置蒙、汉各一人,下百户所置一人,隶于千户所。明朝沿置,正六品,下辖总旗二人,小旗十人,军士凡一百十二人。均以世官充任,有试职、有实授。清朝置为土官,分设
官名。秦、西汉太医令副贰,少府、太常皆置。东汉唯少府置。三国曹魏、孙吴皆置。南朝皆置,宋一员,隶侍中; 南齐一员,隶尚书省; 梁二员,隶门下省,为流外三品蕴位。北齐始为太常寺太医署次官。隋、唐、五代俱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。三年,改隶军谘府。掌综领本府人员之考工及秘书、会计等众务,凡不隶各厅之事皆汇于该厅。下分四科; 第一科,掌考工; 第二科,掌秘书; 第三科,掌会计; 第四科,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升迁的一种标准,即以功绩大小决定升迁官职的次序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田广明传》: “以郎为天水司马,功次迁河南都尉。”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符玺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符玺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