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誊录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六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誊抄缮写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六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誊抄缮写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西夏官位。西夏语音“网藐”,中书位之一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置,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。徽宗宣和三年 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 复置于东京 (今河南开封),十年,罢归工部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于临时法院、将军府、礼制馆、军政府军事部等机构,相当于秘书厅或总务厅,办理秘书事务或机关总务。
使职名。即“删定格式使”。
①官名。廷尉平之省称。西汉宣帝置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“置廷平,秩六百石,员四人。”②唐朝大理评事俗称。官名,也写作“廷评”。1、汉朝“廷尉平”的简称,详“廷尉平”条。2、唐朝大理寺评事的别称。3
即羽书。皇帝征召军队的一种文书。上插鸟羽,表示紧急,必须尽快传递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:“吾以羽檄征天下兵,未有至者。”颜师古注: “檄者,以木简为书,长尺二寸,用征召也。其有急事,则加以鸟羽插之,示速疾
官名。三国吴大帝黄龙元年(230)拜陆逊为之统兵,位大将军上。十六国汉、前燕、北燕亦置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置,正九命,位大将军上,为高级武官名号。隋朝为从二品散实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采地,即官员的封地,也称食邑或封邑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。”注:“师古曰:采,官也,以官受地,故谓之采。”
见“城门吏”。
清朝“寄信”(“廷寄”)的一种形式。详见“廷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