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大、小鹘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。宋置,为群牧司主官,位在制置使下,与制置使共掌内外厩牧之事,周知国马之政,而察其登耗;凡受宣诏、文牒,则以时下于院、监。大事制置使同签署,小事则遣其副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群牧司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(1)审计处各股设,相当于科员。(2)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设,由参谋总长、陆海军总长等充任,为办事处的主要职员。
选举制度。明朝科举制度,凡儒士可不经府、州、县学,直接参加乡试。
官名。南诏官,总“爽”(省)之官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作第七品。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,掌司法事务。晋也置。
官名。清末盐政院南盐厅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掌南盐厅事。十一月裁。
官名。北齐置,领左右府长官,后于其上置领左右大将军,遂降为次官。从三品。隋初沿置,为左、右领左右府次官,员各二人,佐大将军掌府事,从三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领左右府的长官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大长秋。光禄卿下别有暴室令。官署名。梁置,属长秋寺。其职掌见“暴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