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北京司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始见于战国。初为武职,防守边郡,后渐演变为郡级行政机构,最高长官,省称守。秩二千石。西汉因之,景帝二年(前155)更名太守。魏晋时也为郡太守代称。参见“太守”。宋朝以后郡改为府,知府亦称郡守。官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运副公署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武官名。见“朱衣直阁将军”。
武官名。见“殿中将军”。
官名。①隋朝度支部所属户部司之长官。掌户部事。置二人。初正六品上,高祖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,改称民部郎。②唐朝以后中央六部之一户部之副长官。佐户部尚书掌部事。唐高宗登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领当值郎君侍应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管南方边境少数民族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即“北洋通商大臣”。官名。即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。清朝咸丰十年设置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下设三口通商大臣。同治九年改设北洋通商大臣,掌管北洋洋务、海防和直隶、山东、奉天三省关政事务,由直隶总督兼任。”参看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翰林院书艺局置,掌抄写三元八节奏献祖宗神御表词及大礼毕奏谢诸宫观寺院表词、道场醮仪玉简,及抄写国书等事。
汉朝乡官。汉二年(前205)汉王刘邦令各乡置三老一人,称乡三老。需由年五十以上,有德行,能帅众为善者担任。官名,也称三老,战国时即置,到汉朝,三老有乡三老、县三老、国三老。以年高有德者担任,掌道德教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