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银行总办
官名。清末户部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定额一人,简任,任期五年。掌管全行事务,并为理事会议长。
官名。清末户部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定额一人,简任,任期五年。掌管全行事务,并为理事会议长。
官名,汉朝时西域焉耆国设此官,为低级武官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,参看“击车师君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掌皇宫黄门之内诸伺应杂事,持兵器宿卫宫殿,为服役于宫廷中的低级宦官。名义上隶属少府,无定员。东汉宦官专权,其职任稍重,位次小黄门。魏、晋沿置,隶属不详。东晋南朝省。十六国汉(前赵)、南燕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领。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,候至所受之处,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; 天下上供物至京,即日上奏,交纳完毕,取其钞以还本州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
官名。南宋史馆置,以侍从官充任,位在修撰下、检讨上,掌修史之事。
区别尊卑的五种等级服饰。《尚书·虞书·皋陶谟》:“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。”孔安国传:“五服,天子、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之服也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,掌境内税务工作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
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,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,其甄拔由“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”执行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充任;委员六人, 监试委员一人,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。凡有下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设于元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掌英宗皇后速哥八刺位下钱粮营缮等事。置卿六员,少卿、寺丞各二员。官署名。元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置,秩正三品。掌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
官名。北魏置,掌监督尚书省选部曹事。《魏书·阉官·赵黑传》: 尚书李訢奏“选部监公孙蘧为幽州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洋舰队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一人,从二品,海军协都统充。掌督率该舰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