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回
文书名。亦称回批。清朝的一种回执。凡有解银到京,接收衙门验收后,在限期内给予押解委员批回,以表示解到无误; 过期不给,照例参处。今存军机处档案中,尚有回批簿,即给发回批之底簿。
文书名。亦称回批。清朝的一种回执。凡有解银到京,接收衙门验收后,在限期内给予押解委员批回,以表示解到无误; 过期不给,照例参处。今存军机处档案中,尚有回批簿,即给发回批之底簿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综理全司事务。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魏书·临渭氏苻健传》:“石虎平秦陇,表石勒拜(苻洪)冠军将军、泾阳伯,又徙之枋头,迁光烈将军,进爵为侯。”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复置,为十光将军之一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
唐初禁军名。《旧唐书·隐太子传》记武德初,建成以太子身份“私召四方骁勇,……畜为宫甲,分屯左右长林门。”到建成败亡,这支军队即被消灭。
官名。金置,属少府监。令从六品;丞,从七品。掌图画缕金匠。明昌七年(公元1196年)并入祗应司。下有直长,正八品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罢。
官署名。简称职方司。明清兵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各省之舆图、武职官之叙功、核过、赏罚、抚恤及军旅之检阅、考验等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职方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从三品,为高级文官赐衔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待制上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在旧都南京设守备、协同守备及参赞机务等官。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领之,协守备节制南京诸卫所,掌一切留守、防卫之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地政署,办理地籍整理事务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处务。
官名。北魏永熙三年(公元534年)始置勋府庶子,厢别六百人,掌宿卫。北周因其制置左右庶侍下士,正一命,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。其职掌据《隋书·礼仪志》所载为“掌非皇帝所御门閤之禁。并服金涂甲,左执獬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