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职掌不详。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献曹史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刘聪以平幽州之勋,乃遣其使人柳纯持节署勒大都督陕东诸军事,骠骑大将军、东单于,侍中、使持节、开府、校尉、二州牧、公如故。”
宋朝官员役卒随身、傔人合称。宰相、执政、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,其余官员给傔人,由一人至百人不等,给其衣粮或餐钱。
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。详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
清代选拔学录的考试。见“学正考试”。
即“包衣摆牙喇”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
官名,汉置,凡出铁多的郡县皆置,掌铸造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参看“铁官”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神功元年(公元637年)诏举,苏颋等七人及第。
泛指掌刑狱之官。《柴书·朱异传》: “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,比廷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