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,该校学生,皆有一技之长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始置鸿都门学生。”注:“鸿都,门名也,于内置学。时其中诸生,皆敕州、郡、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,至千人焉。”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对于审计官、协审官的违法失职行为,由临时组成的审计官惩戒委员会掌理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大总统在司法总长、平政院院长、大理院院长中选任; 委员八人, 由平政院评事、大理院推事
官署名。简称“总理衙门”、“总署”、“译署”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即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的总机构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)设。其后,管理权限不断扩大。掌外交、通商、侨务、边防、海防、水师,以
官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始置。为司礼监外差。初置一人,后增正、副二人,正德(1506—1521)、嘉靖(1522—1566)间多至四员。掌护卫留都、兼辖孝陵神宫监, 位在南京守备之上。宦官职名。明
官名。即右骁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右骁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临时设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自太祖至高祖初,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,或事出当时,不为常目,如万骑、飞鸿、常忠、直意将军之徒是也。旧令之失,无所依据。”
乐官名,周置,掌诵诗以劝君王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故天子听政,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,瞽献曲,史献书,师箴,瞍赋,矇诵,百工谏,庶人传语……而后王斟酌焉。”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史不失书,矇不失诵,以训御之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币制局的副长官。见“币制局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四年(716),以尚书右丞倪若水为汴州刺史兼河南采访使。二十二年,置十道采访处置使,以御史中丞卢绚等为之。旋以刺史为之,各使置印,各地军政隶节度使,民政隶采访使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