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雍熙元年在翰林院置图画院,为宫廷中绘画官署;宋哲宗绍圣二年改称图画局,也简称画院;其官有待诏,祗候等。元代不设,明置,清废。见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·图画局》、明代曹昭《新增格古要论·院画》
官名。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。永乐元年(1403)置,四人,正三品,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遂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秩六百石,主管中黄门冗从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为大长秋属官,俸六百石,宦者担任,掌皇后中宫黄门冗从。给事中宫侍郎六人,比尚书郎,宦者担任;给事黄门四人,比黄门侍郎;给事羽林郎一人,比
“提督学政”之别称。郡提督学政,参看“学政”条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助理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步骘传》:“夫贤人君子,所以兴隆大化,佐理时务者也。”
官名。唐朝御史台置,初以侍御史掌纠察违失,分左、右巡,以左巡监察京城之内,后以殿中侍御史掌知; 寻以务剧,又选用京畿县尉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燕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一人,奏补。掌庶务处一切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