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醢署
官署名。隋朝光禄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、掌醢十员。唐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供醢醯之物: 鹿、兔、羊、鱼醢; 宗庙用葅以实豆,宾客、百官用醯酱以和羹; 又有主醢、酱匠、酢匠、豉匠、葅醯匠等属。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光禄司置,有令、丞各一员,监事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,置署正一员,署丞四员、监事四员,掌供饧、油、醯、酱、梅、盐之事。清朝光禄寺沿置,满、汉署正各一员,满洲署丞二员,又有笔帖式、经承等属,掌供醢酱,筵宴廪餼皆供其物,征果园赋额致诸库。
官署名。隋朝光禄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、掌醢十员。唐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供醢醯之物: 鹿、兔、羊、鱼醢; 宗庙用葅以实豆,宾客、百官用醯酱以和羹; 又有主醢、酱匠、酢匠、豉匠、葅醯匠等属。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光禄司置,有令、丞各一员,监事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,置署正一员,署丞四员、监事四员,掌供饧、油、醯、酱、梅、盐之事。清朝光禄寺沿置,满、汉署正各一员,满洲署丞二员,又有笔帖式、经承等属,掌供醢酱,筵宴廪餼皆供其物,征果园赋额致诸库。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医学学官名。见“针博士”。
即太子左卫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卫率府。
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。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,须进行回避。宋初尚无此制,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,真宗时始设别试所,专考试官亲戚。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,惟在铨试、公
官名。东汉献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,帅师征伐。魏晋南北朝沿之,或镇守某地。魏、西晋多兼凉州刺史,东晋、南朝多兼豫州刺史,镇历阳,或持节都督司、豫、冀、并等州军事,银印青绶。南朝宋、齐多以宗室诸王任之。梁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一人,从三品,请简。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,调度司法警察官吏,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。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(1145) 以同知、签院、副使、少尹、通判、丞称佐贰官。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,如同知、通判、判官、县丞等,品级略低于主官,但非属员。
官名。①职掌、品级同“左积弩将军”,参见该条。②即“太子右积弩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秋官、冬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司马卿为长官,设小司马上大夫、夏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,掌军政,主持征伐敌国及四时治兵讲武,并掌官员迁调之权。统率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券书契约之法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约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。治神之约为上,治民之约次之,治地之约次之,治功之约次之,治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