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名。史官之一。周朝始设,为太史之别称。时有左、右史之分,左史掌记事,书国史; 右史掌记言。《礼记·玉藻》: “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。”郑玄注: “其书,《春秋》、《尚书》其存者。”孔颖达疏:“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由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改立。后改为岭南广西道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明、清国子监属官。于典簿厅设。明朝一人,从八品,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。清朝满、汉各一人,掌章奏文移之事。
官名。战国以前已有。战国时县及县属各级长官多称啬夫。秦及魏、赵、韩、中山等国皆置。据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,秦国有田啬夫、仓啬夫、库啬夫、厩啬夫、皂啬夫、苑啬夫、亭啬夫、司空啬夫、漆园啬夫、采山啬夫,以及
官名。隋朝行台尚书省置,一员,视从三品,掌同度支尚书,兼掌都官、工部事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都统”。详“都统”①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统一各部统计事件并其他统计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属国务院。后来,民国十九年,国民政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女功程课,为尚功局长官,二人,正五品。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始置,掌营造百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