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观
宋朝提举宫观官的简称。
宋朝提举宫观官的简称。
爵名。隋朝始置。位在王下,从一品。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,为九等爵第二等。从一品。唐五代后,分封甚滥。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,位在嗣王下,国公上。辽亦置,有中山郡王、广平郡王等名目,均以封皇室子
官名。清置,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,掌管关税,督率关吏。所辖有总税务司、副总税务司、税务司、副税务司、各关税务司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督办税务大臣》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服务法》中规定:“公务员接奉任状后,除程期外,应于一个月内就职,但具有正当事由,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,得延长之。其延长
见“司宗中大夫”。
西夏官位。枢密位之一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并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理欠司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清理在京及天下负欠官物之籍,立限催收。仁宗乾兴元年(1022)改为蠲纳司,天圣三年(1025)复旧名。神宗元丰
将军名号,三国蜀置,为车骑将军之副,掌帅军作战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平传》:“副车骑将军吴壹住汉中,又领汉中太守。”
军事编制。明朝京军三大营之一。永乐二十二年 (1424) 置。所统马步军分为中军,左、右哨,左、右掖。并以围子手、幼官、舍人、殚忠、效义诸营隶附。以勋臣二人提督,并设提督内臣一人。坐营官一人。下设把总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设广东按察司,二十年,定名为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司。置司广州路,监治广州、韶州、惠州、南雄、潮州、肇庆等路。二十六年,移司于韶州路(今广东韶关)。二十八年,
即“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”。官名,这是满语的音译,也译为“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”,汉名为“右通政使”。明朝洪武10年(公元1377年)置右通政使一人,为通政使司的副长官,正四品,助通政使掌受内外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