族中承管佐领
见“族中承袭佐领”。
见“族中承袭佐领”。
妃嫔号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“(聪)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 (刘) 殷二女为左、右贵嫔,位在昭仪上”。
即“超转”。宋代官员升迁有超转的规定,亦称越转。参见“超转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又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学习审判员亦称学习审理员,即见习推事之职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设。掌伞盖、刀戟及弓矢。置掌印冠军使、掌所事云麾使等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。
战国秦官年俸六百石粮谷的官长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六百之令,短兵六十人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统领四捷军。置详稳、都指挥使、都监等职。
皇太子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官名。清朝“内三院”之职官。崇德元年(1636)设。位大学士之下,共五人,计内国史院二人,内秘书院一人,内弘文院二人。协助内三院大学士掌院事。入关后人数历有增减。顺治八年(1651),定其品秩视侍郎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仓部次官,协助仓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城令。
官署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