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官
陆军相当官。设于团本部,由中尉或少尉充任,员额一人,掌军中旗帜。
陆军相当官。设于团本部,由中尉或少尉充任,员额一人,掌军中旗帜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正五品散官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五品下。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,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。金置
见“资善堂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周朝置。掌平均土地赋税及人民力役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均人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均地政,均地守,均地职,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。凡均力政,以岁上下。丰年,则公旬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初设年代不详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(1289) 四月,改为军器人匠都总管府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铁道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《铁道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 一、铁道预算的编制审核;二、铁道款项的支配保管;三、铁道债务的整理偿还;四、铁
地方监察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济南路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监治河间、济南、大名、东平、益都等路,兼劝农事。隶御史台。二十八年,改为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总督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
郡门下吏名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载,三公有“黄閤主簿,录众事。”郡国亦设,常见《碑》、《传》。其职掌是“主诸簿书,普关诸事”,见韦昭《辩释名》。故主簿除掌文书之外,其职务并不固定,至东汉时其职任也还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匠役营建之事。喀尔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正五品;阿克苏、库车等地设六人,秩七品。
官名。自唐代开始历代均以孔子后裔为世袭曲阜知县。清初因之, 乾隆六年(公元174 1年)改设此官。